在西安想不想转让单位名称
  • 作者:小编
  • 发表时间:2024-12-11 11:05

撒,单位名称也能转让?



想必大家都知道,企业名称是公司身份与品牌形象的核心标识,也是进入市场的关键钥匙。承载着企业的独特性和辨识度,并对其拥有专属权。但是你知道吗?现在企业名称也可以单独转让了!



01

适用范围

名称转让方应是已登记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(已注销或被吊销主体以及分支机构不适用名称转让),受让方应是已登记的同类型经营主体。


注意:有8种企业名称是禁止转让情形


    (1)不符合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,应当予以纠正的;


    (2)经授权取得,但授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;


    (3)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;


    (4)存在股权(财产份额)被冻结、出质的;


    (5)正在名称争议程序中、正在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、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;


    (6)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;


    (7)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;


    (8)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



02

转让流程

  第一步   双方签署书面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

  第二步   转让方依法向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,并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


  第三步   转让方完成登记后,受让方向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,依法注册登记转让主体名称


  第四步   受让方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转让主体名称登记,并将名称转让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向社会公示。


  注意:如果涉及前置许可的,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,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,依法办理登记。


*  不同区域企业名称转让的要求和方式略有不同,以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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