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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时间:2023-07-21 09:43
一、 法定代表人
在法律层面上,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,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者,由董事长/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,对公司的所有行为、结果负责。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简单来说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,对外代表公司,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,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。在实际工作中,经常会有企业将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或法人代表,这都是错误的叫法。这三个概念具有不同的内涵
(1) 法人是组织,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例如公司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等都是法人。
(2)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,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面。
(3) 法人代表也是自然人,是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为公司办事的人。虽然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都是自然人,但是法定代表人是经过工商登记的,行使职权不需要法人授权;而法人代表没有工商登记,需要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另行授权,超出授权范围或期限就不再是法人代表。
二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
1.董事/董事长/执行董事
(1.) 由董事组成的董事会,负责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,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(2.)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,公司的最高领导者。他的职责具有组织、协调、代表的性质。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,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,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,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。
(3.) 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,可不设立董事会,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。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。
2.监事
由于公司股东分散,专业知识和能能力差别很大,为了防止董事会、经理滥用职权,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,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,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。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,不能由董事、经理来兼任。